备注: 1、未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或开设信息技术课程但计算机配备未达到15:1要求的学校,杂费标准应扣减每生每学期20元。 2、小学课本费中含教材配套练习册、音像教材费4元、学具12元;初中课本费中含教材配套练习册、音像教材费7元。
二、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元/生·学期)
三、职业高中收费标准(元/生·学期)
四、蒸饭费(元/生·学期)
五、咨询电话: 物价局:63721781 教育局:63722759 63723176 临安市物价局 临安市教育局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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