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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住宅配套公建建设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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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9-30 8:18:06     来源:   编辑: 
 昨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临安市住宅配套公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临安市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16省道桐千线公路改建工程实物征迁补偿办法》和《临安市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审议。
    市长方建生主持会议。常务副市长吴苗强,副市长张亚联、陈林春、胡竑、柴世民,市长助理陈秉宣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彩珍,市政协副主席路长汉应邀参加会议。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加强住宅配套公建建设管理有利于我市房地产业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有利于居民居住环境改善和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制定并出台《临安市住宅配套公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非常必要、势在必行,原则通过。但要充分考虑《规定》出台后的操作性和可行性。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安市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有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科学规划、合理界定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区域和面积,加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加大对建设补偿资金的筹措、投入和管理力度。
    会议决定,16省道桐千线公路改建工程补偿标准按《补偿办法》中的标准确定,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沿线乡镇、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做好前期征迁工作,配合、支持16省道桐千线公路改建工程的顺利实施。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临安市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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